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债务人”)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相关协议,华佳彩以部分生产设备为租赁物与国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5亿元,租赁期限为5年。同时,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华佳彩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将主合同相关租赁物设定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2024年7月12日,华佳彩收到相关融资价款人民币5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保证人”)对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天数以不超过平均年化 1.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本次华佳彩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为该项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2024-015号、2024-021号公告)。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2、7、8、14、15、17、21-27、34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盗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但保。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租赁本金:不少于国银金租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款金额。概算租赁本金为人民币伍亿元整。起租后以实际发生的租赁本金为准。
租金:按照概算租赁本金、概算租赁利率及概算起租日,概算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272,638.89元。实际租金以国银金租出具的《租金支付表》和《租金调整通知书》为准。
抵押期间: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人在主合同下的全部债权获得足额清偿后,抵押权才消灭。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佳彩部分生产设备,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天数以不超过平均年化1.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满足华佳彩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华佳彩对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华佳彩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佳彩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676.34万元;支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产生的担保费用共计人民币698.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