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山泉一厂长收受苏中建造项目经理贿赂 265万被判8个月
发布时间:2021-07-11 05:26:19
来源:zoty中欧体育全站

  和讯网音讯 农民山泉一厂长为别人获取工程上的便当,纳贿26.5万元。吉林临江市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本案涉案人员陈东君,依据农民山泉内部录用文件显现,2012年5月21日,被录用为农民山泉农民山泉公司靖宇工厂厂长;2014年11月14日被录用为东北地区工厂总厂长兼任靖宇工厂厂长;2015年11月23日被录用华中地区工厂总厂长,兼任丹江口新城工厂厂长。

  依据材料显现,2014年至2016年期间,陈东君为江苏省苏中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张某追求工程上的便当,分四次合计收受优点26.5万元。

  依据农民山泉的工程合同、协议等材料显现,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苏中建造集团的合计与陈东君地点的农民山泉工厂共签定10的项目合同,总造价1499.5万元。

  农民山泉财务部工作人员王某在证言中表明,曾经在审阅靖宇工厂宿舍修理合同过程中发现,江苏苏中建造投标价格55万而别的一家公司54万元,终究苏中建造以52万元报价竞标成功。

  一起,证词中显现,在2015年陈东君在靖宇农民山泉公司当厂长期间,做农民山泉废品收回事务的人员,为了便利,给陈东君转账了10万优点费。但该项内容并未在审判中科罪,尽管陈东君主动上缴为法所得36.5万元被扣押,终究其间只要26.5万元在本案中被确定。

  吉林临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判处陈东君有期徒刑8个月,扣押在案违法所得依法收缴,上缴国库。